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 客车驾驶员追尾后逃逸
明明驾驶的是客车,所持驾驶证却是B2证。2月12日,日照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东港中队执勤民警在处理一起事故时,查获肇事客车司机王某驾驶证与所驾驶车型不符,并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12日下午4点左右,日照市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东港中队执勤民警安百岩接到市指挥中心指令:在日兰高速转沈海高速匝道发生追尾交通事故,接到指令后执勤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执勤民警在勘察事故现场的时候发现客车驾驶员竟然不在现场,“当时客车是与一辆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客车车头左侧遭到碰撞,有损坏。车上所载十二名乘客以及轿车所载人员均未受伤。”执勤民警安百岩说,让执勤民警感到奇怪的是一直不见客车驾驶员出现。民警从另一肇事车辆驾驶员那里得知:事故发生后,该客车驾驶员就匆忙离开现场,不知去向。
“当时就感觉该名客车驾驶员特别可疑,随即我们就在现场周围展开搜寻,后在距离事故现场70多米远的护坡下面发现该名驾驶员。”民警在将其带至事故现场并要求其出事驾驶证时,发现该名驾驶员闪烁其词,拒不出示驾驶证,后经民警勒令其出示驾驶证。
经查该驾驶员王某,济宁人,所持有驾驶证为B2证,但是交通法明确规定,驾驶中型客车须具有B1驾驶证以上资格方能驾驶。后民警将其带离事故现场后,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