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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高速路上开车犯困

日期:2013-01-18

昨天,高速一大队李警官正在沪宁高速马群收费站执勤,这时他发现一辆安徽号牌的车辆形迹可疑,原来该车离收费亭很远就停下,然后缓慢前行,试图避开有交警的收费道口。

李警官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当时开车的陈某用手指了一下前方,面色紧张地说,把车子开到前面再出示驾驶证。反常的态度,让李警官觉得其中必有问题,他一再要求下,陈某最终出示了行驶证和身份证。通过警务平台查询,显示陈某并没有取得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随后,李警官将其带至治安卡口进行详细询问,原来陈某经常在家中开拖拉机,这次从上海赶回安徽,看到驾驶员连续开了几个小时很是疲劳,就热情替换,由他来开车。被查后陈某和司机都被依法处罚。

交警提醒,没有取得相应车型的驾驶证,不能驾驶相应车型的机动车,陈某看似热情助人的举动,反而是连累了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除了罚款还可处15日以下拘留;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无证人驾驶的,可以吊销或扣留驾驶人驾驶证。所以,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时,一定要查看他人有无驾驶证,确保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