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肇事拒绝赔偿冒充记者难逃处罚
1日凌晨,渝北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机场路出城方向人和立交路段发生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并且怀疑肇事方驾驶员是酒后驾驶。
到达事故现场后,一个男子朝着民警大喊:“我是记者,你们一定要公正处理!否则曝光你们!”民警一看,此人酒气熏天,满脸涨红。随后,民警将这名自称“记者”的司机带上交巡警流动平台车,进行调查。
民警通过对事故进行现场勘验,认定了事故的原因。这位“记者”驾车强行变道,与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的轿车发生擦挂,“记者”司机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此外,民警对“记者”司机进行现场酒精测试时,他依然十分顽固,一直强调自己的记者身份,老说自己没喝酒,拒不接受检测。在民警的再三劝导下,他终于接受了酒精测试。测试结果,血液里酒精含量竟高达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今年38岁的李某,是某报驻福建记者站的工作人员,并非自己声称的记者。1月31日晚,他与老乡在江北的某饭店聚会,喝了五六瓶啤酒。聚会结束后,想着已至凌晨,不会有民警执勤,便驾车离去。没想到就在回家途中,遭遇车祸。
事发后,民警将李某控制,并在医院抽血取证。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发生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李某将面临吊销驾驶执照,5年禁驾,罚款2000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