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拒绝赔偿 被罚5年禁驾
日期:2013-02-04
2月2号凌晨,一男子在机场路变更车道与另一辆车发生轻微擦挂后,拒绝赔偿对方车损,对方报警后,民警检查发现,这人属于醉酒驾驶。
当时,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回兴大队民警接到报警:机场路出城方向人和立交路段发生两车擦挂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在人和立交桥下机场快车道上,一辆牌照为渝AM××××的轿车与另一辆牌号为渝A×××××的轿车擦挂。路边,一个中年男子正对着一对夫妻大声吼叫。民警将双方拉开,中年男子步履踉跄、满脸涨红,身上一股浓烈的酒气。民警对事故进行了现场勘验后,认定中年男子驾车强行变道,与在快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陈某的轿车发生擦挂,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随后,民警对中年男子蔡某进行现场酒精测试,测试结果,血液里酒精含量竟高达1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蔡某今年38岁,福建人。他说,当晚,他与福建老乡聚会,其间喝了五六瓶啤酒,然后驾车往回兴街道的暂住地赶去。一路迷迷糊糊,结果与陈某的轿车发生了擦挂。他认为是陈某的车撞了自己的车,于是和对方争吵起来。
我们从警方了解到,蔡某将会被吊销驾驶执照,5年禁驾,罚款2000元,并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