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交通法规 > 服药致醉驾 司机仍被诉

服药致醉驾 司机仍被诉

日期:2013-02-23

男子陈某当天没喝酒,却查出“醉驾”?原是治病所服用的“舒筋活络液”惹的祸!但是海淀检察院认为陈某“应当明知该药物含有酒精”,于是近日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陈某提起公诉。

2011年11月26日晚饭后,陈某从公司开车出来。晚11点左右,当他驾车行驶到建材城西路一幢办公楼前,突然撞上了隔离带。事发后,陈某给公司同事打电话,让他帮自己报警。

警察到场处理后,对陈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2mg/100ml。随后,医务人员抽取陈某的静脉血留存,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3.2mg/100ml,超过国家规定的80mg/100ml的醉酒标准。

“可我一天都没喝酒!”陈某称,他平常很少喝酒,上次喝酒是在前一天晚上11点左右,喝了3两左右的白酒,已隔了24小时,应不会造成体内酒精含量如此之高。陈某认为是因为自己患有雷诺氏综合征,新陈代谢较慢,才能测出前一天喝的酒。然而检察官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原来,陈某于2006年在医院检查时发现患有雷诺氏综合征,症状是手脚冰凉,部分关节变形。为了缓解症状,医生给陈某开了舒筋活络液,让他在天冷时适当服用。事发当日中午,陈某服用了200毫升舒筋活络液。而检察官在陈某提供的药包装说明上看到:该药主要成分中包含白酒,并且酒精含量高达40%,已超过大多数低度白酒的酒精含量。

检察官认为,陈某应当明知该药物含有酒精,饮用后会受酒精影响,因此对其饮用药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应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