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驾校400报名电话:400-6288-065
海淀驾校 > 海淀驾校新闻中心 > 交通法规 > 退伍军人持部队驾照驾驶地方车被罚2000元

退伍军人持部队驾照驾驶地方车被罚2000元

日期:2012-03-15

退伍军人王某仅持有部队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地方牌照机动车,被我市海港交警大队查获。王某被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3月2日下午,退伍军人王某驾驶黑龙江籍小型普通客车从辽宁省东港市到大连港客运站坐船。19时20分左右,其驾车行驶至大连港客运广场时,遇到执勤交警检查,交警让其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由于王某持有的是军队机动车驾驶证,尚未领取地方机动车驾驶证,他便向交警讲明了事实。交警给随即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让王某15日内到海港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月14日,王某来到交警大队,向交警讲明了事情经过:王某于1998年12月份至2010年11月份在部队服役,其于1999年9月份考取了准驾车型为B的军队机动车驾驶证,但其退伍之后,没有按照规定申请地方机动车驾驶证。王某由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现已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大家: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退伍军人及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按照《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时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凭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