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7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取消3年营运资格
自去年12月10日开始,我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出租车集中整顿行动。3月21日,市客运办公布了对整顿期间发现的违章数量2次以上出租车的处理意见。其中,7名驾驶员被吊销服务资格证,并被责令在3年内不得在我市从事客运出租车营运。
这7名驾驶员及违章行为如下:太原市第一出租汽车公司晋 AT0999 出租汽车驾驶员王某,去年12月18日在太原机场拒载,1月6日在长途汽车站拼客;太原交通出租汽车公司晋 AT5496 出租汽车驾驶员陈某,去年12月23日在太原机场拼客,1月22日在太原机场议价;山西宝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晋 AT2235 出租汽车驾驶员张某,1月15日在太原火车站拼客,1月19日在太原机场持未年审的服务资格证营运;山西黄宝山科技实业公司晋 AT6592 出租汽车驾驶员程某,12月24日在太原火车站无证营运,1月25日在迎泽大街“天一宫”宾馆前拼客;山西宝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晋 AT6924 出租汽车驾驶员黄某,去年12月27日在太原火车站候客通道外随意停车拉客,2月2日在马路上拉客议价;太原青天客运租赁有限公司晋 AT6172 出租汽车驾驶员高某,1月17日在马路上拼客,2月22日拉客议价;太原市第一出租汽车公司晋 AT0095 出租汽车驾驶员武某,去年12月20日在太原火车站华苑宾馆前拒载,并被媒体曝光,3月9日在太原火车站拼客。
据了解,7名出租车驾驶员全部为租车营运。对相关车主,市客运办已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并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纪录。对涉及的山西宝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太原市第一出租汽车公司、太原青天客运租赁有限公司、山西黄宝山科技实业公司、太原交通出租汽车公司等5家出租汽车企业,市客运办决定在行业内通报批评,要求其拿出整改措施,并纳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纪录。(任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