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调整驾培收费标准 小型车超4350元可举报
就在省物价局发文宣布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政策之后,日前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根据省物价局统一部署,青岛决定自2013年4月1日起调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以小型汽车C1证为例,加培训机构代收的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710元,最高收4350元/人。
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此次对部分车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岛城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可根据自身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等因素,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基准价格的基础上实行浮动。以小型汽车C1证为例,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培训费基准价格为2600元/人·期,上浮40% 后,培训机构收取的培训费最高为3640元/人·期,加培训机构代收的考试费、驾驶证工本费710元,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4350元/人·期。
记者此次还了解到,市物价局后续将会同市交通委,对机动车驾驶员特需培训服务的服务标准、服务内容、适用范围、行为准则等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且规定在该办法未出台前,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以提供特需培训服务为由,擅自提高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标准。此外按照省物价局授权,青岛市物价局还将会同市交通委对城市公交车A3、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残疾人专用车C5及摩托车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标准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示。
另外,若学员发现驾驶员培训机构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可拨打12358电话举报。记者 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