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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劳驾驶的罐车司机获刑6年

日期:2013-04-08

一场事故,8人殒命,商报关注的发生在去年7月27日的“水泥罐车特大交通事故案”让人记忆犹新。昨天,该案在郑州高新区法院一审宣判,水泥罐车司机魏某某、车主黄某因交通肇事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商报再次提醒,水泥罐车右转时有视觉盲区,一定要与之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回顾

水泥罐车事故,导致8人丧生

魏某某是郑州市锦源搅拌站的一名水泥罐车司机,2012年7月27日凌晨5时许,干了一整夜的活后,他沿金梭路行至科学大道时,与一辆正由东向西行驶的农用奔马三轮车相撞。

农用三轮车是汪某开的,当时车里坐了21名来自周口、驻马店、南阳等地的农民工,他们正从庙李镇到西四环沟赵乡水牛张村的拆迁工地拆房子。

这一撞,让农用三轮车里7人当场死亡,14人受伤。5天后,一名伤者抢救无效身亡。

第二天,河南商报A12版关注了此事。

郑州警方调查得知,事发时,该路口南北方向正亮着红灯,魏某某不顾红灯,直接通过路口。

随后,河南商报用3个版面盘点了近5年来媒体报道的17起罐车伤人事故,并进行了分析和解读。2012年8月1日,商报再次用两个版报道了郑州市的回应和开始集中整治的消息。

在商报的持续报道后,省政府约谈郑州市相关负责人,同时省公安厅厅长批示“妥善处理善后,进行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