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面包车撞上两车 司机涉嫌危险驾驶被起诉
日期:2012-03-22
3月15日,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3月20日,资中县人民检察院将涉嫌危险驾驶罪的廖某送至资中县人民法院审理。
经审查查明:现年48岁的廖某是资中县人,家住威远县连界镇劳动街。2011年7月16日19时30分,被告人廖某驾驶车牌号为“川K474XX”的长安面包车行驶至资中县苌弘路二丝厂公交站台(大成宾馆)外,与相向行驶而来的车牌号为“川K8X0XX”的出租车、车牌号为“川AE2QXX”的宝马车相撞,造成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抽取廖某血样鉴定:廖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26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廖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根据去年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相关规定,廖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2011年8月5日廖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资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事后,廖某向两车车主赔礼道歉,并多方筹资赔偿了6万余元,但他仍难逃法律的制裁。
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