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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湛江26名驾驶员被扣12分遭降级

日期:2013-05-12

近日,笔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了解到,四份月我市共有26名持AB驾照驾驶员因交通违法被扣满12分,这些被扣完分的驾驶员,如果还想驾驶车辆,就必须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此外,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这26名持AB驾照驾驶人还面临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据了解,四月份市区还有5458辆大型汽车违法未处理。按照公安部第123号令新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接受审验,审验时要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警示教育。对一年内没有记分的,可以免于当年审验,不必参加法规等学习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123号令还规定,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员,一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最低降到C1。降级的驾驶员如要恢复原来的驾驶证级别,需重新参加驾驶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