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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警车撞伤路人 泸州肇事庭长被撤职

日期:2013-05-15

5月8日晚,泸州龙马潭区法院石洞法庭庭长李某驾驶警车撞伤路人,由于涉嫌酒驾,已被停职接受检查。昨日,在13日召开的龙马潭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审议表决通过了撤销李某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石洞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事件回顾

8日晚上9点40分左右,泸州市龙马潭区迎宾大道一段水井坎路口,一辆车牌为“川EA303警”的制式警车撞上一名女子。肇事车辆是龙马潭区法院所属,涉嫌肇事驾驶人为该法院石洞法庭庭长。受伤女子初步判定为轻伤,但由于该庭长涉嫌酒驾,已被停职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