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驾校乱象还需监管亮剑
5月13日,呼市康安丰田驾校的几位学员反映,他们是在去年4月份到该驾校报的名,当年通过了科二考试,到今年3月份,驾校通知,想继续学习科三项目必须再补交1500元,否则驾校不再提供场地和教练车进行培训。 ――5月15日《呼和浩特晚报》06版
驾考新规出台后,驾校乱象又一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私自涨价、乱收费、学时缩水、吃拿卡要等投诉声四起,更甚的是有的驾校为了借机敛财,私设“家规”,严重侵害了学员的权益,这些乱象最终都表现在违规乱收费上。
不可否认,驾考新规出台后,肯定会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比如像上述驾校原来的场地以及教练车就不符合培训要求,必须租赁符合新规要求的驾校场地和新式教练车,该驾校认为,这笔费用只能向学员收取,而学员对此并不认同。
对于类似的遗留问题,自治区发改委、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和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指出,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各个驾校的收费标准必须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因此呼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执法人员认定该驾校向学员追加费用属于违规收费。
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一边是监管部门的三令五申,另一边却是驾校乱象的愈演愈烈。从中不难看出,一方面驾校资源相对紧缺,对学员来说,何时练车、何时考试,也只能由驾校说了算,即使被驾校欺负,维权也是举步维艰。另一方面,按规定车管所可直接受理个人申请考领机动车驾驶证,个人也可以网上约考,而交通部门又规定,学员必须学满一定学时才能参加考试,这就意味着,想考驾照,必须选择在驾校报名,这在一定程度上为驾校各种乱象滋生提供了温床。
既然目前的驾培模式一时还无法改变,整治驾校乱象也只能多依赖行业自律以及主管部门的监察和外界的监督,但这其中最有力的,还得靠监管部门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