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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驾”危险程度堪比“酒驾”应避免

日期:2013-05-18

今年“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议将禁止“药驾”写入《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多战友可能对“药驾”知之甚少,但专家提醒大家:“药驾”危险程度堪比“酒驾”,执行军事运输任务时,应避免“药驾”。

自从“酒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但却很少有战友知道“药驾”的危害性。国外一项调查显示,交通事故的死亡人群中,有两成是“药驾”造成的。所谓“药驾”,即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驾车出行的现象,由于这些药物常用、易得,且服用后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药物反应,因而很容易酿成祸患。

世界卫生组织的分类和药剂科专家临床经验表明,有7大类药物会对驾驶产生影响,它们分别是:抗组胺药物、抗抑郁药物、镇静催眠药、解热镇痛药、抗高血压药、抗心绞痛类药、降糖药。专家建议,服用这些药品两小时内严禁驾车,5小时内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如果生病必须服药驾车,请注意以下几点:1、看病时主动向医生表明“我是司机”或“我要开车”,请医生尽量避免使用会对驾驶员产生不良影响的药物。对于普通常见感冒,最好选用中成药或不含抗组胺成分的药品,避免对神经中枢产生抑制作用。2、药品的商品标签和说明书上,一般会标识和警示药物对驾驶能力的影响,请战友们使用前仔细了解其“用量、禁忌症和副作用”等。3、合理用药,不能超剂量服用。临床经验表明: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的原因主要有3条,即用药剂量不当、重复用药和药物相互作用。若自己买药服用,种类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