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摩托高速上逆行 导致两人殒命
张某与樊某是生意上的朋友,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他们结束一场酒局。樊某驾驶张某的摩托车带着张某从六合区横梁镇回大厂,因为上错了岔口,进入沪陕高速逆向行驶,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轿车,两人双双死亡。但他们的身后,双方家人却陷入纷争。张某家人指责樊某驾车不当造成张某死亡,索赔80万。樊某家人更觉无辜。5月22日下午,六合法院第二次公开审理此案,两人涉及醉驾、无证驾驶、上高速和逆行4项交通违法。两个无助而悲痛的家庭,让旁听人员无不痛惜。
据樊某的女儿介绍,2012年8月26日,横梁镇一个老板打电话给樊某,喊他一起喝酒,而正好张某也说有业务介绍给樊某,当晚两人便一起赴饭局。晚上7点左右,两人饭局结束,樊某骑着张某的摩托车带着张某从横梁赶往大厂。交警的认定结果是,他们的行驶方向原本应该是从北向南,但两人却因为提前上错岔道口,行驶到沪陕高速左侧机动车由南向北的道路。更要命的是,他们依然保持从北向南的逆向行驶。在21时40分左右,走到沪陕高速404千米处,与李某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提到这里,庭审现场两个家庭都忍不住痛哭流涕。
到底谁是驾驶员?公安DNA鉴定是樊某
法庭上,两家对于这辆摩托车到底是谁驾驶的,依然有分歧。那么最后究竟又是如何认定驾驶员是樊某的呢?“当天庭审的刘彦懿法官解释,当晚10点5分,为了保护现场,赶到现场的交警首先就是把摩托车手把用塑料袋套起来。”之后通过提取手把上的汗液,DNA检测显示与樊某DNA吻合度高达90%多,最终确定事发时驾驶员就是樊某”。
驾车人被定全责 可这80万怎么赔?
高速公路八大队在事故认定书中表述,“樊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摩托车上高速反道行驶,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樊某负全责,张某和李某不负事故责任”。张某家人因此把樊某家人告上法庭,提出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80万元的赔偿金。
尽管樊某家人后来对于樊某是事发时的驾驶员并无异议,但仍然认定自己不该赔这个钱。当天到庭的是樊某的妻子和一个女儿。“车子是张某的,我父亲和张某都喝酒了,张某有驾驶证,不应该把车子给我父亲骑”。樊家认定,就是因为张某不负责任地把摩托车给樊某骑,才导致悲剧。此外,她们也向法官说了家里的实际困难,樊某的妻子身有残疾,不能劳作,而他的小儿子还在上高中,实在无赔偿能力。
张某的代理律师表示,两家都很悲催,把樊家告上法庭也是不得已。让法官和旁听人员都很唏嘘。交警部门认定樊某负全责,樊家又无赔付能力。最终将何去何从,法庭表示因为争议点尚多,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