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摩托车街头肇事 男子涉嫌危险驾驶被公诉
日期:2012-03-27
日前,海伦市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被告人郭某依法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1年7月12日14时许,被告人郭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在海伦市向阳大街自南向北行驶,当行至合记商场北侧,郭某驾驶摩托车超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三轮车时,与三轮车相撞,致郭某本人受伤。经鉴定:郭某的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6mg/100ml。
被告人郭某于2011年7月2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