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疑酒驾肇事致情侣1死 通报称未酒驾
“交警撞死人 家属讨说法”追踪
本报讯 他们本打算10月份结婚,没想到一场车祸却使23岁的未婚夫殒命,22岁的她受伤。“一条生命,只赔偿20万元,这怎么能让人接受呢?”当听到肇事司机的说法时,死者家属表示无法接受。昨日下午,死者小路的家属来到麒麟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对于初步回应,家属表示难以接受。
回忆:曾闻到酒味
张艳(化名)回忆,22日下午3:50分左右,自己和未婚夫小路骑摩托车经过曲靖胜峰小区后坡(尚水国际)门口时,一辆黑色轿车自南往北快速行驶,迎面就撞了上来。
“当时我们两人被撞出去两米多,我的未婚夫当时就昏迷不醒,我也受了伤。我爬起来就去看我男朋友,发现他身边全是血。之后我就跪在地上说:求求你们救救我的男朋友,当时我没有看见肇事司机,我就拿电话打120求救,对方说急救车全都出去了,要等一会,我又打110,就在这时,一个年龄比较大的男子站在了我面前。我求他送我男朋友去医院。他回答‘你自己找辆车把人送到医院去’。过了一会来了一辆警车,车上下来的民警把我和我男朋友一起送往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
张艳说,由于自己的注意力都在男友身上,根本没注意到谁是肇事者。后来得知前述年龄比较大的男子就是肇事者,而且还是一名交警,当时她还从这个人身上闻到酒味。
通报:未检出酒精
昨日,麒麟警方通报称,5月22日下午3时54分,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110指挥中心接王金生电话报警称:“在胜峰小区胜峰路杀猪饭饭馆路段,一辆摩托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人快不行了,请速来处理”。接警后,分局110指挥中心迅速指令交警大队处警。
4时02分,交警大队处警民警赶到事故现场。经了解,两名伤者已被肇事驾驶人(事后查明为王金生)送往医院救治。在进行现场勘查后,处警民警于18时许赶往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调查。驾驶摩托车的路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受伤住院治疗。19时许,民警依法提取了王金生的血样,随后将其传唤至交警大队调查取证。23日下午2时许,交警大队法医依法提取了死者路某的血样。
经初步查明,5月22日下午3时50许,王金生(男,现年59岁,曲靖市道路交通安全协会普通民警,享受主任科员待遇)驾驶私家车与路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后乘载张某)在胜峰路尚水国际路段相撞。王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并将伤者送至曲靖市第一人民医院救治,协助抢救伤者、垫付医疗费用。
5月22日晚、23日上午,交警大队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死者家属提出100万一次性处理的赔偿请求,双方一直未达成协议。
通报称,血样经送昆明“云通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检测,结论为:王金生及路某的血液中均未检出乙醇。
目前,事故处理正依法按程序进行。